第肆章    有關聖經的邏輯問題 
Logical Questions about the Bible

 

在 第貳章,我們提及科學理論的基本要求之一是合理性,或稱為邏輯上的一致性。在第叁章,我們說邏輯和事實能幫助我們找到正確的信仰,並且預防騙局。在這章我 們要考慮邏輯問題。之後,這本書大致上談的是事實。

 

這 章要集中注意在有關聖經的問題。有一些方面也跟別的一神論信仰有關係。所有的信仰都有一些邏輯上的問題。無神論和不可知論也有很多邏輯的問題,我們會在第 伍章提到。泛神論和萬物有靈論比較不管邏輯,認為邏輯不重要。





 

我 們現在稍微仔細來說明一神論的種類,先介紹一神論的四個大宗教。這是一個跟別的宗教不同的典範或世界觀。問題是,哪一個是真的。

 

當 然,相信只有一位神才是一神論。有這個,那就有創造和啟示的來源,是一神論的特點之一。別的宗教都有他們的經典,但觀念是從人開始,說有一些聖人有很特別 的能力,可以去摸索到靈界的事情,就記錄下來告訴別人。一神論說神是看不到抓不到的,是祂主動的來到我們中間,選擇一些人接受到祂對人類的啟示。

 

罪 和審判的觀念在別的宗教也有,但一神論把罪的定義和處罰都歸給這位神來辦理,地獄和天堂也是祂單獨作主管,祂對我們最基本的要求是信心;所有一神論信仰到 此都類似,但回教的教義就到此。接著說神愛我們,預備一個得救的方法來贖罪,因為祂憐憫我們;猶太教到此為止。

 

然 後,有三位一體的神,也就是一位上帝,並不是三位神所組成的委員會,那就不是一神論。我們不能完全懂但還是相信。這三位是聖父、聖子和聖靈,耶穌基督就是 第二位,聖子,祂來到這世界成為人,也還是神,同時具有人性和神性;天主教到此為止。

 

最 後是救恩的安全,我們現在能夠知道罪得赦免的條件是甚麼,能夠做到,也能夠知道我們有沒有符合那條件。這都是神的恩典和應許,並不是我們配得甚麼,賺得甚 麼,具有甚麼偉大的品德或能力。

 

下 一個主題是歷史的問題。猶太教建立在聖經的舊約時期,毫無疑問的是最早的一神論宗教,排行第一;回教是第五世紀開始的;有爭議是天主教和基督教的起點,下 面有一段解釋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分別。我是基督徒,我認為基督教是建立在耶穌時代,他的門徒傳講有關他的道,記錄在新約聖經。所以基督教在歷史上應排行第 二,回教第三。天主教在這之外加上不少很久以後累積的東西,所以排行第四。

 

有 幾個常見的問題,是有關基督教看似前後不連貫的教義,因而讓許多人覺得基督教是無法接受的。有些反對意見是出於誤解,我希望那些拒絕的人,至少要清楚知道 他們拒絕的是什麼。這就是第叁章提到,移開不必要的障礙。

 

     教派、基督教和天主教等

 

「基 督徒之間為什麼有那麼多衝突?基督教為什麼有那麼多種教派?(我應該信哪個?)基督教和天主教有甚麼不同?」

 

這 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。事實上,教會之間的衝突並不是那麼嚴重,平常有很多超教派的團體和活動,以及彼此間多方面的合作,但是和平不能製造新聞,不會有多少 人去注意這類事情;有問題才是新聞,才吸引人的注意力,所以人們聽到的多是些衝突事件。

 

但 是我們還得承認,基督徒之間確實有衝突,而且衝突還不算少。很多時候人與人之間的問題造成教會分裂、彼此攻擊等,這是不應該的,我們承認這是基督徒的失 敗,但還是有一些事得澄清。

 

別 的宗教都有類似的分裂狀況。

 

基 督教為什麼有那麼多種教派?

第 一,基督徒並非十全十美的完人,唯有要到了天堂才會零缺點。動機純良的信徒,仍然可能有嚴重的過失、人際衝突、或是誤解聖經和神。然而基督徒雖然這樣軟 弱,基督教還是延續下來,這就表示是神的工作(這在第陸章Ⅲ.,十二會 更進一步討論)。

 

第 二,教會沒有辦法確定,每一個新加入者真是因為愛神而來的。許多時候經過一段時間考驗,才發現此人另有動機,像做生意、交男女朋友等。教會裡面有一些問題 是這種人造成的。一個國家越自由,其教會內部就越複雜。

 

第 三,不同教會的教義有點不同,或至少表達的方式有差異,以致許多人認為這些教義只是人為的、是個人的意見、是個人對聖經的解釋。但基本上大部分是一樣的意 思,這並表示聖經的話不夠清楚、很難瞭解。的確,聖經是很深奧的書,有很多細節無 法確定是甚麼意思,但是在基本方面是十分清楚的,沒甚麼大問題。各教會可能有不同的強調部分,表達的方式也有點不同,但基本上都是一樣的意思。「正統的基 督教」教派都是大同小異,非常相近,但基督徒若因一些微小的不同而引起大糾紛,那就錯了。

 

第 四,我們相信基督教是神的工作,所以會被神的仇敵 撒旦及其手下﹙第叁章Ⅴ. 攻擊。牠們竭盡所能的在教會挑起爭端、試探基督徒、令基督徒困 惑、並且散播不實的謠言。

 

第 五,有所謂的「新派基督教」或「自由派神學」(liberal, or modernist) 。說到「正統的基督教」,就牽涉到一個大問題。在西方有很多教會,原來是以聖經為基礎,但是創辦以後經過數代,就有人以為這 樣太落伍了、得趕上時代迎合流行的潮流思想、而不再以聖經和耶穌基督為最高權威。他們承認有神、承認聖經「包含」神的話,但並非全是神的話。他們主張聖經 有大部分是人為的、是文化的一部分,跟神的關係很難說。可是他們又無法指出哪部分是祂的話,所以事實是他們懷疑整本聖經。這就是所謂的「新派基督教」或 「自由派神學」(liberal, or modernist),其實並不新,也不是建立在聖經所記載的基督教導上。當一個教會有這種 人,我們就不得不分清楚誰相信聖經、誰不相信,也因此產生教會內外的一些衝突。

 

我 當然贊成宗教自由,也不反對讓這些人相信他們所選擇的。但當他們所信的實際上是出於自己選擇的哲學體系,假借耶穌基督之名,把祂套在他們自己的構想上,那 就是不誠實。他們所「信」的只是聖經裡他們同意的那些部份,是依據聖經之外的個人意見。我們無法把這視為「相信」,它和「不信」有何不同?有什麼和無神論 者不同的呢?「相信」的意思是,我們依據聖經來判斷其他事物的是與非,並非反其道而行。

 

第 六,另一個類似的問題是,有些非常特殊而封閉的團體,擁有一套既特別又複雜的教義,認為只有他們才真正瞭解聖經的意思,並且告訴人們怎樣才能被神接納,而 別的教會都不對。他們說這道理是從聖經來的,但我們只要聽一點點就可分辨出他們其實是另有權威依據,然後從聖經找出可以斷章取意的話來「驗證」他們的說 法。這種團體我們叫作「異端」(cult),包括「摩門教」(全名是「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」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-Day Saints or Mormonism)、「統一教」(Unification Church or Moonies)、「耶和華見證人」(Jehovah's Witnesses)、「基督教科學會」(Christian Science)等。新聞上聽過的美國德州「大衛支派」(Branch Davidian)也屬這類, 難怪外面的人搞不清楚,以為基督教都這樣。

 

這 並不是說,如果有個教會因為在幾個教義小點上跟別的教會稍有出入,就會被稱為「異端」。異端的差異不只是小細節,而是好些基要真理,包括神、耶穌、人、教 會、罪、救恩、得救的辦法、天國及地獄等。

 

長 話短說,基督教有那麼多種教派是歷史的緣故,不同的教派始於歐洲不同的地方,然後許多人從歐洲各地移民到美國,以致美國成了世界上教派最多的地方。教派本 身不是問題,但假若不同的教派互相批評、彼此攻擊,那就成了問題。有些教派認為別的都不對,只有他們才對,而混淆了周圍的人,使人無法判斷誰是誰非,這種 現象很不好也不應該。教會說基督徒要彼此相愛,可是表現出來的卻是你爭我奪的戰爭,這真是基督徒的恥辱。美國的基督徒到世界各地傳耶穌的福音,有時候是傳 某種教會所偏重的教義、方式和名稱,所以在別的國家建立了遠超所需的不同教派,隨之也在這些國家造成了很多信徒之間不必要的隔閡和紛爭。

 

至 於天主教和基督教,兩者都包括在英文的「Christianity」裡面。天主教是 Catholic」,原本意思是「萬有的」,指的是「羅馬天主教」(Roman Catholic)和幾個很類似的「正教會」(Orthodox)。羅馬天主教會的總部在羅馬,最高領導者是教皇(或說教宗)。基督教是「Protestant」,意思是「抗議者」,又稱「更正教」(the Reformed Faith),沒有統一的總部或領導者。耶穌基督的使徒於第一世紀時在很多地方建立教會,代代相傳,這些教會逐漸建立了分層負責的行政 結構,西元500年左右,羅馬很自然的成為最高領導階層。有些觀念和方式同時變成教會的傳統,其中大部分沒有問題,但有一些卻違背了聖經的教 導。可惜當時多數人未受教育,無法自己讀聖經,唯有聽從教會的話,一點也不知道已是稍微偏離了真道。

 

十 六世紀初,累積的偏差在有些方面變得十分嚴重。德國有一個虔誠的神父-馬丁路德(Martin Luther)-看出這些問題,就在1517年 寫出他所關心的「九五條款」。他的目的是要求教會回歸聖經原本的教義,是改革而不是革命。不幸的是羅馬教會不願意接受,反而攻擊他,迫使他離開教會。以後 在別的地方也發生類似的事情,這就是現在稱為「基督教」的開始。

 

習 慣上,稱天主教為「舊教」,稱基督教為「新教」,事實卻似乎剛好相反。天主教經過很多世紀加了很多聖經以外的東西,基督教是以最初使徒記載在聖經的話為基 礎。所以如此看來,到底哪一個是新的?哪一個是舊的呢?說了這麼多,重點是天主教和基督教基本上是大同小異,都相信同樣的神、同樣的耶穌。基督徒不接受聖 經以外的東西:如教皇、神父、向神父告解、向馬利亞和聖徒禱告等等。我們尊敬馬利亞,但聖經只教我們向神禱告,而且強調祂是慈愛的、歡迎我們親近祂。基督 徒覺得天主教的觀點似乎把神弄得很疏遠,失去了「神是愛」的好消息,也失去了別的好消息:我們現在就可以接受「罪得赦免」、知道我們成為神的兒女、現在就 有永生等。天主教會給會友的確據比聖經給我們的是少了很多。其實這算很嚴重的改變,所以老師認為應該說天主教和基督教之間的關係是「大同大異」。

 

     心胸狹窄

 

常 聽到有人批評基督教太狹隘:一位真神、一個天堂、一條通往天堂的路。這主題在第叁章Ⅰ「怎樣選擇你的信仰」已經介紹過。現在我們要更詳細地想一想。

 

一、 「那些從沒機會聽到耶穌基督或聖經的人怎麼辦呢?還不懂事就夭折的小孩呢?智障者呢?他們都得下地獄嗎?神不是愛每一個人嗎?」

 

這 問題很複雜,聖經學者的意見不同。我沒有簡單的答案。

 

顯 然問這些問題的人不是完全沒有聽過耶穌的福音,但他們往往懷著譴責的態度暗示神不公平,這需要小心。我們可以問問題,但得存謙卑開放的態度。

 

從 未聽過耶穌的人,他們的情況就如同活在耶穌出生前的舊約時代的人。他們若相信神所告訴他們的,聖經上說他們會得到他們應得的獎賞。

 

我 們不知道過去的人對聖經中的神知道多少,也不知道他們如何回應他們所知道的。比方說,猶太人很早以前就移民到中國,在山西、河南一代有些長相像中國人的猶 太人;許多中國習俗和舊約的教導頗類似,顯然是受了猶太信仰不小的影響。基督教也不是在十九世紀才傳到中國來,至少那已是第三次。而且從羅馬帝國時代以 來,歐洲和中國之間有相當可觀的貿易,商人當中一定有不少是基督徒,可惜的是我們必須承認基督教沒有造成很深入的影響。

 

我 們研究歷史中不同的文化,發現越古老的社會就越有獨一真神的概念,那時代的人握有不少真理,卻仍背向真理。

 

我 們也必須承認,大多數人信仰的動機是因為害怕或自私。他們害怕鬼神,想盡辦法不讓牠們來找麻煩;他們自私自利,想要什麼就設法去得到。如果某一神明不給他 們所要的,他們就棄絕祂或不理會祂要什麼,轉而尋求別的神。他們不尋求真理和赦罪,也不尋求那位愛他們的神。

 

我 們所信賴聖經中的神的愛就有很不同的看法。當祂沒把我們所求的給我們,我們相信錯的不是祂,而是我們。祂比我們有智慧,擁有比我們所要的更好的東西,也知 道甚麼對我們是最好。

 

神 看我們的內心,祂愛每個人,希望每個人都認識祂、愛祂。神處罰我們,不是因為我們不知道,而是因為我們明知故犯。羅馬書 1:18 2:16, 就是解釋這道理。每個人都應該知道有位創造主,但大部分人都不肯承認這事實或親近這位神。

 

聖 經沒有明確地告訴我們上帝怎樣對待早夭的小孩、或智障者等,但它告訴我們上帝愛每個人,而且祂是公正的。 出埃及記 34:6,耶和華宣告說:「耶和華是有憐憫、有恩典的神,不輕易發怒,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。」彼 得後書3:9「耶和華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,有人以為他是耽延,其實不是耽延,乃是寬容你們,不願有一人沉淪,乃願人人都悔改。」

 

二、 「好人因為不信耶穌而下地獄,壞人在最後一刻相信耶穌卻上了天堂,這公平嗎?那些道德高尚仁慈、內心平和的人呢?他們還不夠好嗎?神不是愛每一個人嗎﹖」

 

這 不只是在西方國家之外會問的問題,每個國家(包括西方的所謂「基督教」國家)的每個基督徒都有所愛的父母、親戚或朋友不是基督徒,所以這是每個人都關心的 問題。

 

聖 經啟示的神是有計劃的。祂是全能的,祂並不需要我們的幫助。祂是三位一體的神,祂並不孤單。但是為了一些我們現在還不能明白的理由,祂創造了我們,並造我 們為祂的兒女、分享祂的愛和榮耀。祂為我們造了這世界。不論我們在今生表現得有多好,如果我們沒有成為神的兒女,我們就沒有完成此生存在的目的。成為神的 兒女包括了行善,但問題並不在於行善與否,而是在於動機是什麼。

 

問 題是:多好才算夠好?誰敢說他配得被上帝接納?若條件是要從台中港跳到廈門,那運動選手跟殘障者的結局都一樣。這問題還要在 陸 III 三 多討論。

 

假 如一個人不想更瞭解上帝,那他未免太驕傲了,他完全不承認他需要神,也不承認曾犯過任何錯誤需要赦免。這樣,神會認為他是好人嗎?一個拒絕神的「好人」, 會影響很多人同樣的拒絕神。耶穌曾說,誡命中最大的一條就是愛上帝。假如一個人違背了這個誡命,並且連帶的影響許多人,就是犯了最大的罪,即使他沒有其他 的過失 當然,我們全都犯了很多的錯。問題不是神愛不愛人,而是人愛不愛 祂。一個不願意愛神的人,在神看來算好人嗎?

 

一 個過錯連連的人比較不會影響別人,使人跟他一樣。而且如果他最後能認錯、悔改、請求上帝赦免他,那的確是比那驕傲的人可貴多了。

 

我 們必須重述第叁章 所說「信心」的意義。信心不只是說對的言語,信心是一種很有深度、很真摯的態度和投入。聖經並沒有說人只要在最後一刻說幾句 話就能逃過天譴,所以,不要作這樣的計畫。這顯然表示你此生並不信任神,完全只為自己打算,在一切成空後,再把生命丟給神。神看透我們的內心,沒有人可以 用假話來愚弄祂。

 

一 個人聽過真理,但在有生之日一直拒絕它,那麼這個人很可能無法在最後一刻誠實的改變自己的態度。如果在最後他說了一些話,有可能當時他對於不信神的後果感 到害怕。有些人自以為快要死的時候,會因為害怕而說相信神,應許若能活下去就會改變,但假如他們後來沒死,就又回復老樣子,一點也沒有改變,他們的「信 心」是假的。當然有少數人是真的改變,所以如果有人最後一分鐘說他信了,我們只能希望他是真心的。上帝能看透我們的心,我們騙不了祂。

 

打 算「最後一分鐘得救」的另一個危險是,我們大多不知道什麼時候是我們的最後一分鐘!它常常是很突然的臨到,像意外、中風、心肌梗塞等。

 

我 們無法看透別人的心,所以我們不能判定誰能得救。但從一個人的言語行為,我們可以說一個得救的人不該那樣!我們不能分辨誰是假信徒,誰是軟弱的信徒,得救 了就應該行為有所改變,但人不能因改變行為而得救。但這不是重點,聖經說,只有一個人是完美的,那就是耶穌基督。我們被上帝接納,是因為耶穌被接納,而我 們選擇屬於祂(以弗所書 2:8-10)。如果基督徒沒有好到可以被接納,那要求我們相信別人會好到可以被接納,這合理嗎?我們得救並不是因為我們投身於任何宗教 (包括基督教),誰全然合乎道德標準、全然有愛心、或全然有內心的平安?有些人比較好,但是所有人都曾經做錯很多事,甚至,沒有人能自稱是完美的。

 

至 於內心平安,要去證明別人的感覺,是不可能的,但我無法想像別人擁有基督徒才有的那種平安。如果不是相信我們被一位全愛、全智、全能的神所眷顧,怎麼可能 有平安﹖(參看第陸章 Ⅳ)頂多只有來自認命、宿命論、逃避、和麻木的平安。

 

這 樣,得救是不是太便宜了?不然!這是唯一公平的辦法,不論老幼、貧富、智愚,都可以得救,沒有其他的宗教有這種接納。如果一個人對別的宗教感到滿意,從未 承認他需要被赦免,或需要一個與上帝親近的關係,他會不蒙神接納是因為這態度,而不是因為他沒聽到耶穌的教導。而且,並不是神拒絕他,是他拒絕了神。神愛 每一個人,祂不會強迫人去做他不想做的事。如果天堂充滿了不情不願的人,天堂也就不是天堂了!

 

拓 荒的宣教士都有這類經驗,會看到一些人在他們的宗教裡找不到滿足,而他們知道必定有一個愛他們的真神。上帝多次做了些不尋常的事去引導這些人到傳教士那兒 去,讓他們因此能夠聽到關於這位上帝的事。

 

上 帝的目標不僅是要有好人與和諧的社會,祂的目標更是要我們與祂有一種關係。如果你過得很好,富有又出名,對社會貢獻很大,但從不去看望父母、不關心父母的 生活、不與父母聯絡É,如此你的雙親會心滿意足嗎?很多人就是這樣對待上帝,他們認為祂應該滿足了。

 

我 們的好行為不能跟壞行為相抵消。如果你告訴警察:「我在紅燈前停過五十次,所以我也可以闖五十次紅燈,你不能開我罰單。」警察會怎麼說呢?如果你告訴法 官:「我曾救過三條人命,所以你不能因為我殺了三個人而判我刑。」他會怎麼說?你要他說什麼?

 

     基督徒為什麼不應該跟非基督徒結婚?

 

最 簡單的答案是:「因為神命令他們不可以。」很多人(包括基督徒和非基督徒)覺得這樣似乎有優越感又排斥他人,所以我們得詳細解釋它的意義。很多基督徒都認 為這樣太得罪人,是不應該的,所以棄絕它,也找理由來說聖經的這教導不適用於此時此地。他們甚至鼓勵基督徒去跟非基督徒結婚,因為他們認為這是一個可以帶 別人來信主的好方法!

 

聖 經哪裡提到呢?在舊約聖經,摩西對以色列人說得很清楚,問題不在種族歧視而是信仰不同。申命記 7:3, 4:「不可與他們結親,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,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。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,去事奉別 神,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,就速速的將你們滅絕。」

 

新 約有同樣的道理。使徒保羅說:「丈夫活著的時候,妻子是被約束的。丈夫若死了,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,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。」(哥林多前書7:39

 

有 一段常被引用的經文是哥林多後書 6:14:「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,不要同負一軛。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?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 呢?」這是講一般生意上的來往或其他的人際關係,不是特別論到婚姻。然而,婚姻關係是所有關係裡最親密的一種。

 

有 人問:「聖經裡面,有幾段經文教導基督徒怎樣帶不信主的配偶來信主,怎麼說這方法不對呢?」不錯,聖經是有這樣的經文(例如:哥林多前書 7:12-16; 彼得後書 3:1),但這是寫給初代教會剛信主不久的基督徒,所以他們可能是婚後才信主的。在這方面,聖經的 教導是很清楚的。

 

首 先要知道這並不表示基督徒比別人好。雖然,基督徒應該比別人好,也應該比較願意且能夠成為好伴侶。但有些基督徒夫婦的婚姻非常不美滿,也有許多非基督徒夫 婦的婚姻非常美滿。

 

事 實是不同的信仰會造成不同的生活優先次序,因此容易發生衝突和摩擦,也會影響夫婦很多方面的同心合意,像:如何利用時間金錢,選擇哪種娛樂和朋友,以及如 何養育孩子。一對理想夫婦應該分享人生中的很多事情,但信仰不同的夫婦,有時在最佳情況下,非基督徒的一方無法分享很多基督徒視為十分重要的事情,在最壞 的情況,他們會因很多事情起衝突,這對雙方都是很不幸福的。所以我們能瞭解神禁止這種婚姻是因為祂愛我們,為我們準備最好的,也是為保護所有人(基督徒和 非基督徒都在內),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困難。

 

婚 姻總有很多方面的調整,在這過程當中常常會發生衝突。這需要雙方在目標和價值上有基本的共識,也要能彼此接納。若要試著改變彼此,就會造成衝突。但基督徒 希望每個人都信耶穌,自然會讓非基督徒配偶感受到壓力。

 

事 實上,以帶人信主的目的來交往和結婚是效果最不好的方式。成為基督徒的意思是決定並承諾要信靠順服神。混合的婚姻一開始就違背了神的命令,這表示那基督徒 認為伴侶比信仰和神還重要。難道這是個能幫助配偶接受基督,並認為對祂的信心很重要的好榜樣嗎?

 

效 果不好的另一個理由是,這種親密關係所帶來的情緒,對要清楚作決定信基督是一個障礙。非基督徒的一方會感到壓力,心裡也容易困惑,很難確定他是真的想信靠 神,或只是為了減少壓力而討好對方。有很多案例是對方婚前表示要信,也開始上教堂做禮拜,但婚後不久即停止。所以不應該讓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之間的感情發展 到會成為一種令雙方都尷尬的地步。讓感情開始發展,卻說:「我們可以繼續,若ÉÉ」,其實是浪費對方的感情。我們不能控制我們的感情,但我們能夠拒絕讓感情控制我們。

 

其 實若一個基督徒在這方面犧牲了原則,對方就不得不懷疑還有多少別的原則也能妥協,而這非基督徒接受了這人,也等於鼓勵他作這樣的妥協。所以這樣的婚姻在一 開始就削減了彼此誠實和守約委身的信心。同時,那位基督徒也無法期望不信主的另一半,會同意將聖經教訓應用到婚姻和家庭裡。

 

那 位基督徒也妥協掉了他為必定造成的婚姻問題禱告的能力,因為這婚姻原是違背神的教導,他怎能有把握地祈求神來祝福,並幫助他們處理婚姻上的問題?當然還是 要禱告,但要說:「主阿,這情況是我自己造成的,但還是求你幫助我。」這種禱告很不舒服也很不好意思,多數時候那基督徒會覺得不敢禱告或太麻煩。

 

基 督徒會希望孩子也成為基督徒,但非基督徒配偶卻不一定這麼想,甚至可能反對,孩子去不去教會就可能產成衝突。即使那位非基督徒不反對,父母之一不是信徒的 事實,就是一種影響,會讓孩子覺得信仰無關緊要。

 

當 孩子長大了要選擇自己的配偶,基督徒家長會希望他們選擇基督徒,但若他自己沒做好榜樣,又怎能給孩子正確的教導呢?真是進退兩難!是鼓勵孩子像家長一樣跟 非基督徒結婚?還是承認他們的婚姻是錯誤?這可是得罪那盡量做好配偶的非基督徒。所以,這婚姻原本是不要得罪人,最後卻是更加得罪人。

 

一 個基督徒不只關心他自己的孩子,在教會的主日學和青少年團契也有別的孩子,他能否做他們的老師或輔導?若他自己的榜樣是違背神的命令,他能給這些孩子什麼 樣的建議?他的婚姻會攔阻他從事這些方面的服事。

 

有 很多基督徒夫婦,結婚時,一個是基督徒,一個不是,後來那不是的成為基督徒。我們很高興這些人成為基督徒,這些「成功」的例子常常被看為好榜樣,可以鼓勵 別的年輕基督徒照樣去做。但這不足以代表這種婚姻最後都會成功,因為有更多夫婦,到現在另一半都還沒信主。有一些這種情況下的基督徒還是繼續去教會,但也 有很多因為產生衝突而認輸了。所以結果不是帶領非基督徒進入基督教,反而是那基督徒不再積極參與基督徒團體,有時甚至放棄自己的信仰。這種「失敗」的例 子,事實上比「成功」的多得多,甚至可能多出十倍。可以問問牧師,因為這些失敗者常常會來找他訴說他們的痛苦,也要求輔導。但因為這些人大部分從教會中消 失了,所以我們不太看的到他們。

 

     預定論、預言與自由意志

 

「上 帝如何知道未來呢?聖經的教導是預定論嗎?它意味著發生的每一件事都是預先決定的嗎?我們真的有自由意志嗎?因我們的選擇而懲罰我們,上帝是公平的嗎?假 如上帝什麼都知道,而且未來的事都是預定的,那何必禱告?」

 

上 帝已經預定祂將接受那些選擇相信祂的人,祂也知道誰將要作這樣的選擇。

 

最 重要的問題是,上帝如何知道我們的未來。很多基督徒的解釋是,上帝知道目前的任何事情,所以祂可以預知未來。假如真是這樣,那麼未來取決於現在,而我們還 是沒有自由意志,所以這個答案不可能是真的。比較好的答案是:上帝在時間之外。時間是上帝創造的一部分,祂不像我們在時間之內,從一個時刻移到另一個時 刻。祂看到我們的過去、現在、未來,包括我們的選擇,但那仍是我們的選擇,我們不是像電腦一樣去執行一個預定的程式。上帝很少告訴我們祂所看見未來的一些 事情,這就叫做預言。

 

要 完全瞭解這些事是超乎我們能力之外的,也許最接近的例子是,三度空間怎麼超越二度空間,有些科幻小說就是描述在二度空間的人,不能瞭解三度空間。

 

上 帝有個計劃,而且一定會完成。我們不能阻止祂,我們只能選擇在祂的計劃裡要扮演何種角色。聖經的上帝不斷地勸導我們悔改並順服祂,而且告訴我們必須為自己 的選擇負責,這意味著我們真正有選擇的自由。

 

我 們所擁有的選擇,並沒有我們以為的那麼多。但我們至少有個選擇,就是要不要回應上帝的愛。神鑒察我們的心,祂只按著我們真正做的選擇來審判我們。別人可能 誤會我們,但令人感到安慰的是,神不會誤會我們。至於我們的思想和動機,我們可以欺騙別人,但令人害怕的是,我們無法欺騙神。

 

我 們可以選擇我們的行為,卻無法選擇行為所帶來的後果。很多人錯誤地期望他們能選擇做某行為、而得到別的後果。

 

有 關禱告的目的,不是通知神或說服神多注意而動祂的慈心。假如我們以為禱告的目的是要通知神我們需要什麼,或改變祂的想法和行為,來配合我們的希望,結果事 與願違,禱告好像沒用,但其實這不是禱告的目的。

 

禱 告的目的不只是祈求,而是要我們跟神溝通,培養我們跟祂的關係,是要改變我們,不是改變祂。禱告不是我們用來改變神的方法,而是神要用來改變我們的方法。 神是我們的父親,祂喜歡兒女向祂傾訴我們的思想和感覺,使我們與祂的關係有進步。神想要給我們很多東西,但我們必須有相當程度的了解並看重這些東西,因此 我們要祈求這些東西,準備好接受它們。不是我們在等神,而是神在等我們。我們祈求,然後看到神照樣回應,我們對祂的信心就加強了。但很多時候祂的答案是 「不」,我們就必須信任祂的智慧,相信祂的選擇至終比我們的更好。

 

我 們有許多要求是和困難或危險有關,像是求神幫助我們、保護我們、或是感謝神搭救我們、醫治我們、安慰我們。但基督徒在這方面常常有點迷糊,而懷疑論者也問 些很好的問題:如果神有辦法幫助保護我們,為什麼祂不乾脆就先防止這樣的事發生﹖為什麼祂要讓我們先吃點苦頭,然後才拯救、醫治或安慰我們﹖又來了,答案 是,祂的目的不在於我們的舒適,而在我們與祂的關係,這樣的經歷提醒我們,我們需要認識祂並仰賴祂。如果我們從未經歷困難,我們很容易將我們的舒適、成功 和安全感視為理所當然,並且忘記神。我們必須承認,一旦一帆風順,就時常如此。

 

這 引導我們進入下一段的主題。

 

     邪惡與受苦的問題

 

很 多人問:「如果上帝是慈愛而且全能的,為什麼我們還會有痛苦、悲傷和不平等?」Archibald MacLeish(一位無神論者)說:「如果上帝是全能的神,祂一定不是善良的;如果上帝是善良的,祂一定不是全能的神。」一位猶太教的老師 Rabbi Harold Kushner 1981年寫了一本著名的書《當壞事發生在好人身上》 (When Bad Things Happen to Good People, 1981),描述了他自己一些悲慘的經驗。他下了 一個結論:上帝是善良的,但不是全能的;上帝已盡其所能的來幫助我們,但是仍免不了出錯,祂的力量也是有限的。

 

各 種宗教都必須解釋邪惡和痛苦的來源。只有聖經好像有這麼嚴重的自相矛盾,但只有聖經有一個完整的解釋,也有解決的希望。

 

     這個問題最少可細分為三點來討論:

 

1.       邪惡的來源是什麼?是上帝創造的嗎?

如 果是,那麼邪惡是祂的錯。如果不是,那麼邪惡是永恆的、且與上帝的力量相等嗎?是上帝造了細菌、雜草、有害的昆蟲和動物嗎?若神能夠赦免我們的罪,那為什 麼當我們犯罪之後要有後果?為什麼會有疼痛?

 

2.      如果上帝知道我們將犯罪和受苦,那為什麼祂要創造我們呢?為什麼祂要 在伊甸園中放禁果呢?為什麼祂要讓蛇進入伊甸園去引誘亞當和夏娃呢?

 

3.       為什麼上帝不做些事來阻止邪惡與苦難(特別是我的!)呢?祂為什麼不 強迫我們相信祂、信靠祂,遵守祂的話?

 

這 些都是好問題。聖經沒有說我們不該問這些問題,但是我們必須小心,要抱著謙卑的態度問。聖經中也有一些人問這些問題,記載在詩篇第37, 73篇、 約伯記É等。

 

假 如我們硬要上帝在我們相信祂之前回答這些問題,那麼這是「自相矛盾」,並不是信任,而是說:「祂的智慧並不比我們高啊!」假如上帝的智慧不比我們高,祂就 無法回答這些問題,那幹嘛問祂?但如果上帝的智慧高於我們,我們就無法判斷祂的做法和理由是對或錯,即使祂告訴了我們,我們也無法完完全全的瞭解。如果上 帝是我們的創造者,我們不能期望去瞭解一切關於祂的事情,甚至連關於我們本身的事也是如此,我們必須以部分的瞭解為滿足。這是神對約伯的答案,參看約伯記38 - 42章。

 

重 要的問題不在於上帝如何被我們接受,而在於我們如何被上帝接納!祂不需要為面對我們的審判而準備,反而是我們必須準備面對祂的審判,即使上帝是不仁慈、不 可理喻的,祂還是比我們偉大,姑且不論我們願意與否,我們都必須順服於祂。

 

幸 運的是聖經告訴我們,上帝是慈愛的、和藹的,因此我們可以欣然而放心地相信祂,縱然我們現在仍有許多事情無法理解。問題的正確說法應該是:「是否有足夠的 理由讓我們去相信上帝?」如果有,就不需要每一件事都馬上得到答案了,這是我們可以相信任何人的唯一方法。人們會讓我們失望,但上帝允諾我們,祂絕不失 信。

 

     討論

1        邪惡的來源

上 帝創造的這個世界和人類的本性都是好的,在創世記第一章多次說到「神看著是好的」。邪惡是選擇不愛神而與祂隔離,邪惡並不與上帝地位相等,或說是在祂之外 的一個獨立單元。邪惡本性就是沒有神、沒有善,像是黑暗裡沒有光,內在本性產生了外在的邪惡行為和狀況。

 

這 個世界是被撒但和我們破壞,而不是被神破壞的。我們不因為看到一間被轟炸後的歐洲中古世紀大教堂,而責罵建築師怎麼設計成這樣。事實上,這個損壞或許更能 突顯原來設計上的優點,那是在完整時未曾看出的。

 

這 意謂著罪惡的來源,是神給天使和人類自由意志。為了真自由,在愛神、信任神和順服神之外,必須有另一選擇的可能性。我們已經選擇了這另一可能性,那罪惡和 苦難乃其必然結果。

 

一 般而言,惡行是指本身沒錯,但在時間、地點和動機上錯了的行為。在提摩太前書4:4, 5, 保羅說:「凡神所造的物,都是好的,若感謝著領受,就沒有一樣可棄的,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。」然而,我們卻常做一些明知神無法同意的事,顯然 我們並未存感謝和祈求的心來做,這就使這些行為變成有罪的了。羅馬書14:23b說: 「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」,講的是吃東西,顯然吃本身並不是有罪的,但那動機和處境,卻可使之成為有罪。

 

我 們還是很難瞭解一些非人性的苦難,像地震、疾病,特別是在小孩子身上,看來似乎和人類的罪或錯誤的選擇無關。即使這樣,還是有關聯。如果人類自從被造以來 一直持續與上帝親近,且向祂學習,我們會知道更多關於環境、營養、免疫力、衛生等的事。許多問題出於無知,我們並沒有常常聽從上帝對我們說的話,所以我們 不能抱怨上帝沒有告訴我們更多的事。

 

細 菌、雜草等在很多地方都有它的用處(存在的價值),但是當它們被放錯地方,就會變成有害的,即使是地震、颱風、水災、森林火災、火山爆發都有其益處。我們 的痛苦大部分是來自無知、管理不善、貪婪和缺乏對別人的愛。舉例來說,若我們有一個更好的政府和經濟制度,我們就會興建防震效果良好的房子;我們若能夠有 一個乾淨的環境,就可以保持身體的健康和防止疾病的散播;水災大部分是因為我們破壞環境引起的,其所造成的損失是因為不良的建設、疏於防備和沒有預警。

 

常 常有人特別問到同性戀及愛滋病,同性戀是違背神的指示和計劃的,所以造成很多問題,包括多種疾病,愛滋病毒就是其中一種。無須驚訝,有人說愛滋病毒是神特 意創造來處罰那些做這種行為的人。祂有這種權利,但我覺得神大概沒有特意為要處罰那些人去發明愛滋病。愛滋病毒好像早就存在,在一些動物的身體中有正常的 角色,但因為一些人的不妥當行為,讓這病毒跑錯地方,就導致有害的作用。我自己認為這些事情的發生是很自然的,不要責怪神。

 

在 此要特別說明,性行為本身不是犯罪,有些天主教的神學家說性行為就是犯罪,但聖經並沒這樣說。如前面剛提到的,問題是把性放在不對的地方。神的計畫是婚 姻,婚姻的一個重點是性行為,是神給我們的一種祝福。婚姻之外的性關係在聖經中叫做「姦淫」,這種事情破壞神的計畫,當然也造成問題。

 

聖 經沒有說性犯罪是最大的罪,只說是唯一直接傷害我們自己身體的罪。哥林多前書 6:18: 「你們要逃避淫行。人所犯的、無論什麼罪、都在身子以外.惟有行淫的、是得罪自己的身子。」

 

任 何違規的行為都是罪,而且每個人都會因人而異而有些很容易被試探的弱點:說謊、偷竊、生氣、貪吃等等。我們不應該看別人的罪比我們的大,我們都會被試探、 都需要神的幫助、都可以接受祂的幫助,包括同性戀者。我們都承受我們自己犯罪的後果,也應該關心別人的痛苦,同時要把那行為叫作「罪」。愛滋病人需要我們 的愛和神的愛,如果他們悔改,神也會赦免他們的罪,但他們還是會病死。

 

「假 如神愛我們,每當我們悔改就赦免我們,那為什麼還有罪的後果呢?」這是因為赦免和後果是兩回事。赦免是除掉我們與神之間的隔閡,使我們可以與神在一起。但 罪得赦免並不等於沒犯罪。我們害了自己、別人和神,我們失去了永不回頭的時間,這段時間原可以花在使自己、別人和神得益處,我們失去了一些神要給我們的祝 福。

 

至 於疼痛的感覺,這是必要的保護,即使我們住在一個完美的世界,也一定會有痛的感官。極少數的人生來沒有痛覺,他們會每時每刻都面臨很大的危險,因為他們很 容易在不知不覺中受到極重的傷害。我們現在這世界的問題不是痛,而是不必要的且無法治療的痛。

 

     為何上帝創造成這個樣子?伊甸園為什麼有禁果?何必這樣考驗他們的信 心?神為什麼讓撒但用蛇進去引誘他們?

 

我 們無法完全瞭解自己的處境,更無法瞭解上帝可能做哪些選擇,當然最無法瞭解的是上帝為何要做這個選擇。

 

「為 什麼上帝不強迫我們去愛祂、信任祂、順服祂,不就可以免掉這一切問題了嗎﹖」這是個自相矛盾的問題。全能的神不能做不合理的事。神的目的是要得到我們的 愛、信任和順從,這只能經由我們去選擇。強迫,不是愛所允許可以去選擇的。如果上帝只是想完一些成工作,祂可以輕易地造個機器人去做,但那不是祂要的,機 器人可不會去愛祂。

 

我 們常常選擇忍受困難,以達到我們認為值得付出代價的目標,像求學、婚姻、生育、看牙醫、動手術、運動等等。聖經保證,如果我們接受苦難,並且和上帝合作, 最後將有好結果。當我們看到了結果,我們會同意它遠比我們所受的苦更值得。羅馬書 8:18: 「我想現在的苦楚、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、就不足介意了。」8:28: 「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、叫愛 神的人得益處、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。」我們必須相信,如果有更好的方法來達成目標,神會選擇那方法的。

 

至 於亞當和夏娃的罪,我們不能責怪神。神給了他們一個完美的地方居住,每天還和他們交談,如果這些不足以成為愛神和信任神的理由,那什麼才夠呢?我們不知道 為什麼神選擇用禁果和蛇,來試驗他們對祂的服從,也不知道為什麼神試驗他們。

 

他 們犯罪之後,亞當責怪神和夏娃,夏娃責怪蛇,然而神因為他們個人的行為和對別人不好的影響而處罰每一位。至於我們自己的罪,也就不能責怪神。

 

     為什麼上帝不做些事來除掉我們的困難?

我 們也許會覺得上帝其實並不在乎我們,在我們受苦受難時沒有陪伴著我們,但事實上,祂才是最大的受害者。

希 伯來書 2:18:「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、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。」4:15: 「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.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,與我們一樣,只是他沒有犯罪。」

 

祂 愛我們,當我們受苦時祂也因此傷心。祂以耶穌基督之名來到這世界,並替我們的罪付上死的代價。

羅 馬書 8:32:「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,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。」以賽 亞書 53也要看。

 

而 我們希望上帝做什麼呢?假如上帝在今晚十二點,叫所有的罪從這世界消失,那麼,十二點零一分時你我會在哪裡呢?我們應該感謝上帝,未曾執行審判,因為如果 祂真如此做,我們早已經下地獄了。我們該受的懲罰遠超過我們所受的苦難,該問的問題不是「為什麼有些人受苦?」,而是「為什麼有些人沒有受苦?」我們需要 懇求上帝給我們憐憫,而非公義。

耶 利米哀歌 3:22:「我們不至消滅,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,是因他的憐憫,不至斷絕。」

 

如 果不是上帝的預防和保護,我們會有更多比現在已知的邪惡和苦難。如果祂沒這樣做,我們早就彼此毀滅了。神只容許對我們有益的苦難(假如我們接受這個苦難, 並和上帝合作)。這意味著受苦、失敗、甚至死亡,未必是從神而來的懲罰,也不表示神在生我們的氣。惟獨神有「由惡生善」的技巧,只有外科醫生能使用刀子來 醫治我們的身體。

 

如 果受苦是有益的,就別將你的受苦白白浪費在抱怨上。接受它,並且和神允許這事發生的用意合作。苦難能帶來什麼好處呢﹖我們可以:

 

悔 改 (約伯記 36:8 - 10; 詩篇 107:10 - 14, 17; 119:71; 哈該書 2:17;
羅馬書 2:4; 彼得後書 3:9; 啟示錄 16:9 - 11

停 止犯罪 (彼得前書 4:1 - 2

學 習順服 (希伯來書 5:7 - 9

變 得成熟 (馬太福音 10:24; 羅馬書 5:3 - 5; 腓立比書 1:29; 3:7 - 11;
希伯來書 12:5-11; 雅各書 1:2-4; 彼得前書 2:19,21

預 備幫助別人 (哥林多後書 1:4 - 6; 希伯來書 2:18

預 備得榮耀 (羅馬書 8:17; 哥林多後書 4;16, 17; 雅各書 1;12;
彼得前書 4:12, 13, 19; 5:6, 7

熬 煉我們的信心 (彼得前書 1:7

使 我們謙卑 (哥林多後書 12:7

使 我們多結果子 (約翰福音 15:2; 腓立比書 1:13, 19

彰 顯神的榮耀 (約翰福音 9:2, 3; 11:4

 

這 並不表示我們應該叫別人多吃點苦頭,好讓他們得到更多好處。那些做錯事、讓自己和別人受苦的人,仍然有責任,即使別人能夠靠著神的恩典從中獲益。這是神絕 對主權的奧秘之一。聖經並不像宿命論的宗教觀,說所有的苦難都是命中註定、不能改變的,所以我們不要想去介入。神命令我們盡可能去減少別人的苦難。

 

神 並沒有忽略邪惡,祂正在等候,好讓更多人有更多時間悔改信主。羅馬書2:4: 「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、寬容、忍耐,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?」彼得後書3:9: 「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,有人以為他是耽延,其實不是耽延,乃是寬容你們。不願有一人沉淪,乃願人人都悔改。」所有發生的事,祂都看見了,也都記錄了,祂應 許有一天耶穌基督將再來到這世界施行審判,每個曾活在這世上的人都將復活,會有最後的審判,然後,為那些選擇與祂同在的人除去一切的邪惡和苦難。祂也為那 些選擇與祂同在的人預備了一個特別的地方。你會在哪呢﹖

 

如 果我們選擇相信「神不是善良的」,那麼我們就很難回答有關「善」的問題:為何世上有這麼多美麗、愛和快樂?人格、理性、道德、幽默和才幹是哪兒來的呢?

 

羅 馬書 1:18 – 20:「原來 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,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 的人。 神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顯明在人心裡,因為 神已經給他們顯明。自從造天地以來,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雖是眼 不能見,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,叫人無可推諉.。」也要 參看羅馬書 2:4

 

如 果我們只是為了邪惡而責備神,卻不為美善而感謝神,公平嗎?

 

這 還是沒有完全解釋所有的苦難,最多只解釋了一半,這只能幫助我們接受苦難而不能幫助我們瞭解它,我們無法解釋為何某種問題發生在某人身上。既有這些不能回 答的問題,為什麼我們還應該相信聖經、信靠聖經所說的神呢?下面(下一章)就要回答這個問題。

 

     三位一體

 

這 似乎是基督教的主要矛盾。不是一神論嗎﹖教義上說有一位神,又說有聖父、聖子、聖靈。有許多神學名詞都是為了解釋這點而發展出來的,但就是無法解釋得清 楚。不管怎麼解釋,似乎都有錯,基督徒已經做了許多無法讓人滿意的嘗試。有些人將之比為三度空間,是組成空間所不可少的。有人將之比為水的三態:固態、液 態、氣態。

 

有 許多異端特別強調這真理的某一部分,但可能會造成否定聖子和聖靈的完整神性,也可能會否定神的完整一體,因而變成多神論。

 

「三 位一體」﹙Trinity﹚這字並沒有出現在聖經裡,這是個神學名詞,用來形容其觀念。這字本身就是個矛盾,是由「tri-」﹙ 意思是三﹚和「unity」﹙意思是一﹚兩個字組合而成,這觀念是總結聖經的教導。在聖經裡,很清楚地講到有一位神,也清楚地講到有三位。三位,在新 約是顯然可見的,但在舊約則是間接暗示。要想多知道這教義,可參閱其他神學書籍。

 

懷 疑論者認為這是不合理的,是矛盾的,證明聖經和基督教是錯的。相信的人卻認為這不是反理性,而是超越理性。它講到神自己的本性,我們應該期望神是遠超過我 們所能理解的。

 

我 不是要解釋三位一體,而是提供更多實例來說明有許多事雖超過我們所能理解,卻為我們所接受。比方說,我們有靈、魂、體,可想見的是,要分辨靈和魂是需要一 些討論,並且有困難。頭腦和心思的關聯,是個無法解答的奧秘。我們無法證明我們的思想像是一個龐大、複雜的有機電腦網路,而這和我們對「人」和「意義」的 感受,又不相符的。若我們果真是被造的,我們就不該期望能完全了解我們自己,而是留待造物主去了解。

 

即 使是無生物也讓我們費解。二十世紀發現了量子力學,知道它的測不準定理和波粒二元論,其中的哲學暗示一直爭論不休。什麼是質能﹖我們無法真的說明,只能形 容在不同的情況下,它是怎麼表現的,只能用我們日常經驗中的物體來作比較,將它形容為波或棒球。我們發現,有時候光必須拿來和波相比,但另一些時候卻又必 須拿來和粒子相比。通常,電子似乎像粒子,但有時電子的表現卻又只能用波來形容。我們不能說它「就是」一道波或一個粒子。它就是一個電子。

 

與 此類似,當我們形容神的時候,有時必須藉著和人作比較,有時又要藉著和三個人作比較。祂既是一,又是三,都是真的。如果單單一個電子都需要多元的解釋,也 難怪宇宙的創造者無法用一個簡單的說法來加以形容了。

 

     死胡同

 

以 下主題並非那麼值得討論,但是經常有人問,所以簡要地逐一說明。

 

     有飛碟、外星人嗎?

《神 的戰車》 Chariots of the Gods, 1984,  New York: Berkley Pub. Co.)的作者Eric von Daniken曾說,我們人對「神」的概念,是出自於古代來訪的外太空人。

 

Von Daniken 的證據不足以採信,比方說,他把古代雕刻品中的圓和橢圓解釋為飛碟等等。

 

這 假設宗教「不過是」神的概念,並沒有解釋下述「我們怎知聖經所說的神存在」中所列舉的許多事實。

 

沒 有人能夠證明有 ET 存在。不是有很多人說他們看過外星人嗎?我聽過 Hugh Ross 的錄音帶,他說他所聽過看過 ET的人 好像也都有接觸鬼神的經驗,所以他們看過的可能不是真正的外星人,而是鬼,是邪靈。

 

有 沒有外星人?我不知道。但我知道如果有,也不是進化來的,而是神創造的,請參看本書稍後對進化論的討論。這涉及一些很有趣的神學問題。若真有外星人的話, 那他們也會犯罪嗎?若會,耶穌也需要到他們那邊再死一次嗎?聖經說祂只有死一次。

羅 馬書 6:10 「他死是向罪死了、只有一次.他活是向 神活著。」

希 伯來書 7:27 「他不像那些大祭司,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,後為百姓的罪獻祭,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、就把這事成全了。」

          9:26, 28 「如果這樣,他從創世以來,就必多次受苦了。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,把自己獻為祭,好除 掉罪。像這樣,基督既然一次被獻,擔當了多人的罪、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,並與罪無關,乃是為拯救他們。」

          10:10 「我們憑這旨意,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,就得以成聖。」

彼 得前書 3:18 「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,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、為要引我們到 神面前,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,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。」

 

那 麼神得告訴另一個星球的人,耶穌在地球上也為他們的罪受死嗎?這似乎是偏愛我們,而且很不公平地考驗他們的信心。這當然不是不可能,神一定有辦法,但這讓 我很懷疑有外星人的存在。

 

     量子力學和自由意志

有 人說「測不準定理」可以用來解釋我們如何擁有自由意志(這個自由意志不在自然定律的預定之下)。

 

這 測不準定理的物理意義尚未確定,因而也無法肯定能否應用到人類的思考過程。但是這樣問已經是假設「只有」用科學來解釋所有的現象,如果我們不用這個假設, 那就沒有問題需要解決了。即便真能如此應用,也還意味著我們的思考是毫無意義、散漫的而且是沒有位格的。人性、思想和自由意志並不只是科學的過程。

 

     量子力學和東方宗教

在 《物理學的道》(The Tao of Physics, Fritjof Capra, 1984. New York: Bantam)以及《跳舞的物理 大師》(The Dancing Wuli Masters, Gary Zukav, 1984. New York: Bantam),他們認為在現代物理學 和道家以及其他東方宗教之間,有不少相似之處。

 

我 沒讀過這些書,這些書尚未被一般的物理學界視為正確的物理解釋,我也不知道他們對東方宗教的解釋有多正確。其實量子力學和東方宗教兩個都有幾種解釋,作者 選擇了其中一種。就算在東方宗教中有些超人類的事實,也並不能證明這些都是真的,或者是從那位真神來的。請參考之前聖經對其他宗教的解釋。

 

     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和倫理相對論

有 人把科學的相對論引申成萬事皆相對,因此沒有絕對的道德真理或宗教真理。

 

愛 因斯坦自己最初稱他的理論為「恆定理論」(invariant theory),強調他的目的是顯明物理定律並不取決於觀察者。他的目標是要把物理的定律寫成一種 不會因為參考座標不同而改變的寫法。這聽起來似乎是比較絕對而不那麼相對。無論物理法則如何,當我們把物理法則轉用到其他不同領域如倫理學時,得非常小心 謹慎。

 

     基督教和生態破壞

Lynn White 所寫的文章(1967, Science 155: 1203-7)以及《廢地何所止》 Where the Wasteland Ends, Theodor Roszak, 1973. New York: Doubleday.)說基督教的教訓是:神把這世界給我們使用,我們卻加以誤用造成 生態危機。所以生態危機是基督教的錯,基督教的教義是不好的。

 

任 何好東西都可能,也常被誤用,但卻不表示那東西本身該被排斥摒棄,例如食物、電話、汽車、婚姻等等,基督教也被人們誤用。聖經的教訓說:世界是神的,不是 我們的。我們如何使用這世界,必須對得起神。同時,基督教並不鼓勵浪費、貪婪、任意消費的生活型態。

 

問 題在於人的天性、自私和短視。人很容易接受基督信仰能鼓勵我們來改善環境,卻拒絕讓基督信仰來改善他們自己的天性。

 

其 他宗教或哲學又怎樣呢?印度的印度教產生了悲慘的聖牛,以及世襲制度的社會。印度教說聖牛很可能是你自己輪迴的祖先,所以不敢殺牠們,但是也沒人餵牠們, 所以牠們只是餓得半死不活的野生動物,到處跑,吃掉了人所需要的很多食物,又引出了更多慘況。老鼠也有同樣的地位。會傳染疾病的蚊子也不可以殺。

 

宿 命思想的宗教阻止人去消弭來自疾病、饑荒、洪水等的苦難,甚至於令人覺得不用小心做事、開車、讀書等,因為他們相信所發生的事情都已經預定了,無論我們做 什麼都不能改變。意外被認為不是因為不夠小心,而是因為命不好。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已經害死了數億人。

 

     約書亞的長日(Joshua's long day

約 書亞記 10:12 - 14 說有一天以色列軍隊跟別人打仗,怕天黑了敵人會逃跑,所以約書亞禱告,求神給他們更多白天的時間,讓他們完全打勝敵人。結果 太陽停在天空一天。很保守的基督徒認為這就是說地球停止自轉。

 

70 年 代末,好些基督徒傳說著:美國太空總署某電腦中心(NASA computer center)發現地球曾經少轉了一圈,因而證實了約書亞記 10:12 - 14 的記載。此外,1890 年, 耶魯大學的教授 C. A. L. Totten 出版了一本書《約書亞的長日和亞哈斯王的日晷》(Joshua's Long Day and the Dial of Ahaz),在書上寫道:根據計算所得,是少了一天。

 

慕 迪基督書院的月刊試圖證實有關太空總署的故事,卻無從證實。太空總署否定了這故事。其實這是不可能的,如果地球少轉了一圈,我們從何能看得出?

 

那 本1890 年寫的書,在提到太陽、月球、地球之被造的時候及位置等方面,有許多可疑的假設。

 

我 們保守相信聖經的基督徒,很高興聽見聖經的話被驗證了,但是像約書亞的長日這種事情,是不可能有科學驗證的,而且基督徒傳佈這種胡塗的故事來當作聖經的驗 證,對聖經來說實在是很丟臉的事情,玷污了聖經。

 

有 一種理由經常被提出來駁斥這故事,就是說若地球的自轉停止了,那就會擾亂整個太陽系及地球上的海洋和大氣層。這是個很荒謬的駁斥,第一,這故事只需要地球 停止自轉,不需要軌道上的運動停下來,所以沒有必要別的行星受到什麼干擾。第二,若神選擇要使地球的自轉停下來,祂不會胡塗地忽略了解決大氣層、海洋等的 問題,若需要的話連整個太陽系都可以停下來。

 

有 點疑問是,到底約書亞的故事是不是真的是為了給他們更長的白天,太陽在天空停下來了?另外一種翻譯是說,大概是因為有雲來了,太陽變成比較涼,使得軍隊不 會受太陽曝曬的痛苦。所以有可能這「長日」的爭議來自於錯誤的翻譯。